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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31438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23〕850号 |
发布机构: | 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23-08-28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、公安局、机关事务服务机构、总工会、共青团市委,厅直有关单位:
现将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》(交办运函〔2023〕1176号)转给你们,请结合以下要求,抓好贯彻落实。
一、各市(区)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,以“绿色出行,美好生活”为主题,紧密结合实际情况,制定活动方案,精心组织实施,确保宣传活动取得预期效果。
二、各市(区)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、公共交通场站宣传栏、交通运输工具等渠道的宣传作用,鼓励各方广泛参与,加强形式创新,开展多角度、多方位、立体化的宣传,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公交优先和绿色出行宣传氛围。同时,请省道路运输中心、厅宣教中心及时搜集各市(区)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,在行业主流媒体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开展集中宣传。
三、各市(区)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期间的经验做法、存在问题以及相关建议,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省交通运输厅(电子版同时发邮箱328902933@qq.com)。
联系人:韩 雯 联系电话:888690133
附件: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通知(交办运函[2023]1176号.pdf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23年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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